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各種功能的手機APP層出不窮,極大的豐富了人們的日常生活。APP作為一種新的服務和商品同樣需要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維護。那么,APP的商家應當如何選擇商標注冊的類別呢?
我國《商標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但申請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
由此可以看此,手機APP圖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強制性規定,并具有顯著性,就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以獲得商標注冊專用權,從而更好的保護APP圖標的合法權益。
APP圖標申請商標注冊,應該選擇哪些類別?
首先,手機APP屬于一種軟件程序,因此APP圖標可以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的第九類中第1類群組(0901電子計算機及其外部設備)申請注冊。在該群組中,涵括有:已錄制的計算機操作程序090589、計算機軟件(已錄制)090591、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090658、計算機游戲軟件090670等,顯然這些小項是手機APP圖標可以申請商標注冊。
其次,因手機APP提供的服務大致是一種線上服務,如此就會和互聯網等相關類別有所關聯。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第三十五類是廣告服務,第三十八類是通訊服務,第四十二類是軟件開發服務。手機APP所提供的服務或多或少的會涉及到這些服務,因此在這些類別也可以申請商標注冊。如美團外賣在第三十五類、第三十八類、第四十二類中都有成功的申請相應的商標注冊。
*后,每一款手機APP都會提供特定的服務,如支付寶提供交易轉賬等金融服務,愛奇藝提供視頻娛樂播放服務、驢媽媽提供線上旅游服務等。因而手機APP圖標在申請商標注冊時,也需要在其所提供的商標或服務類別上申請注冊。
概而言之,手機APP圖標可以注冊的商標分為兩大類,其一普遍性類別,即所有手機APP圖標大致可以申請商標注冊的類別,包括第九類、第三十五、第三十八、第四十二類。其二是獨特性注冊類別,因各款手機APP提供的服務有所差異,可以在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一類中注冊相應商標。當然,并不是所有的手機APP都可以成功申請到商標注冊,一些描述性的手機APP圖標,如壁紙大全、智能手電筒等,因為缺乏足夠的顯著性,顯然是無法成功申請商標注冊。
*后,APP的標識設計應當具有獨創性和顯著性,確定沒有與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在先注冊的商標類似。非常值得重視的是,商品或服務的類別選擇一定要精準,應當選擇自己主要產品或服務的類別,如果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錯誤,在發生知識產權糾紛后維權會很困難。
因此,APP的出廠商家如果不能確定注冊的類別,就應選擇專業的代理公司代為分析和辦理,特別是商標注冊前的查詢及判斷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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