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要創業,要開公司,在公司注冊前,要好好想一個問題,就是注冊什么樣的公司,創業者這時候很糾結了,新的創業者很多都不知道注冊哪種公司適合。
我想不止一個人有這個疑惑——想要注冊公司,卻又不知道到底注冊哪種公司更適合自己。是的,企業的含義要比公司廣,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根據所有制形式不同,企業可以分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三種形式。那么下面無錫艾蒙特為您介紹四種常見的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各個類型的公司:
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公司法》
設立條件:一個自然人股東或法人股東
承擔責任: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將對公司債務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組織機構:法人、監事
特別提示:一個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公司
二種,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公司法》
設立條件:股東 2 名以上 50 名以下(自然人、法人都可以)
承擔責任: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依法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組織機構:股東會(權力機構)、法人、監事,可設立董事會(至少3 人)、可設立監事會(至少 3 人)
第三種,個人獨資企業
法律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
設立條件:一個自然人
承擔責任:出資人以其個人財產依法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組織機構:無
常見形式:事務所、工作室、服務大廳、管理大廳……
特別提示: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經營項目實行核定征收,分紅時無需交納分紅稅
第四種,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包括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共同點
法律依據:《合伙企業法》
組織機構:合伙事務執行人
常見形式:事務所、工作室、管理大廳、服務大廳……
特別提示: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經營項目實行核定征收,分紅時無需交納分紅稅
區別
普通合伙企業設立條件:二個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都可以),合伙人的人數沒有上限
普通合伙企業承擔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條件: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其中至少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業承擔責任: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介紹完了注冊的公司類型,你是否已經知曉你要創辦的公司類型呢?有關更多的注冊公司的問題和知識,可以和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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