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分為兩種,具體內容如下:
1、對于企業自用房產,應以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其中,房產的計稅余值是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自然損耗等因素后的余額。房產原值是企業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在固定資產賬簿中記載的房屋的原價。因此,在企業固定資產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均以房屋原價扣除一定比例后作為房產的計稅余值。按照規定,企業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應相應增加房產的原值。
2、對于企業出租的房產,應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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