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型增值稅是以消費資料為基礎征收的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所體現的原則包括:1、中性原則,對企業(yè)的組織結構、資本構成、流通環(huán)節(jié)產生干擾作用,實現對經濟資源市場配置中性影響;2、公平原則,實現多次課稅和稅不重征的目標;3、簡便原則,可以直接通過購貨發(fā)票上的已納稅額實施進項稅額的抵扣;4、終點原則,通過對出口貨物稅額的扣除,使貨物不含稅出口,避免了重復征稅。
增值稅是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間接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