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影響法的理論依據
納稅影響法的理論依據如下:
1、永久性差異是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法在計算收入、費用和損失時計算口徑不一致,造成的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差異。差異形成后,在以后各期不能轉回,因此,在核算中只能在本期確認永久性差異。
2、時間性差異是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法在計算收入、費用和損失時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差異,其特點是在以后各期可以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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