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提供什么服務免征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提供以下服務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不必繳納預提稅,不必負擔稅收
高效快捷,費用公開
便于核定
提升形象、顯示實力
利于企業申報
注冊方便,時間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