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產稅定義
城市房地稅是對屬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價、地價或租價的房地產所有人或使用人所征收的一種稅,其征收范圍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礦區的房地產,開征地區和標準由各省的政府確定。根據國務院于2008年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6號廢止《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廢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繳納房產稅。
不必繳納預提稅,不必負擔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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