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移出“異常經營名錄呢?
”移出“異常經營名錄”通常有兩種方案,接下來為大家傳授。
方案一網上申請:
在市場監管局官網的網上業務辦事區,點擊恢復記載于商事登記簿(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填寫注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及其身份證進行驗證登錄,選擇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理由,提交成功后,經核實符合移出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將其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出,恢復記載于商事登記簿。
方案二現場申請:
商事主體經辦人到轄區監管所窗口填寫《商事主體恢復記載于商事登記簿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商事主體營業執照原件(正或副本均可)、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以上驗原件,留復印件)。轄區監管所經核實符合移出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將其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出,恢復記載于商事登記簿。
引用資料:公司注銷可以不用做?這樣想你就錯了
解決時間:2022-07-21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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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自列入之日起3年內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已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如何移出?
第一步:更正自身違法失信行為
因上述第一、二種情形被列入的: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或企業其它(即時)信息并公示;
因上述第三種情形被列入的:向工商部門申請開通道更正錯誤信息;
因上述第四種情形被列入的: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
第二步:根據實際情況提交申請材料
因上述第一、二種情形被列入的,須向屬地工商局企監科提交:
1、《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填寫完整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個體工商戶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申請表》(填寫完整并負責人簽字);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意: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公章,無公章的須由經辦人簽字;
因上述第三種情形被列入的,須向屬地工商局企監科提交:
《年報數據更正申請表》,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因上述第四種情形被列入的,須向企業更正違法行為后所在地工商所提交:
1、變更后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通過企業注冊住所(經營場所)可與企業取得聯系的證明文件(如:現場照片、租房合同、租房發票、房屋產權證明等),材料上需加企業公章;
第三步:核查移出
因上述第一、二種情形被列入的,由屬地工商局企監科通過“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核查企業申報數據,已履行公示義務的,作出移出決定;
因上述第三種情形被列入的,屬地工商局企監科收到申請后開放通道,由企業自行進行數據修改,數據修改通道自開放之日起15日后自動關閉,更正企業信息后,作出移出決定;
因上述第四種情形被列入的,由企業注冊地址所在地工商所進行現場核查,并將核查情況與企業提交申請材料一并報分局企監科,違法行為被更正后,作出移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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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直接在網上操作就可以了,可以登錄信用網,然后申請移除,填寫信息,如果變更了地址或者是補報了年檢,可以立馬移除,如果原地址解鎖,可能時間長一點,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有工商問題,可以咨詢聯貝專業人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