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奉賢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奉賢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引用資料:北京代理記賬公司:個體戶記賬報稅需要了解哪些事項?
解決時間:2022-07-13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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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打奉賢發票需要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定額奉賢發票不需要填納稅人識別號
16號公告適用于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奉賢發票,對于通用機打奉賢發票(冠名發票或者定額發票),無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欄的,可不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仍按照現有方式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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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事業單位、醫院、軍隊、學校、個人沒有納稅人識別號,開具發票可以不填寫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文件》的規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因此,政府、事業單位、醫院、軍隊、學校、個人不屬于企業,開具發票可以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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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發票還需不需要開具菜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文件》第二條規定:“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p>
因此,餐飲發票據實開具即可,無需列明詳細菜品、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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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發票是否必須填寫納稅人識別號?16號公告適用于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對于定額發票,無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欄的,可不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仍按照現有方式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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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方為企業,取得7月1日后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沒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可以作為稅收憑證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文件》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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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7月份之后拿來報銷的發票,開票日期是5月份的,上面沒有納稅人識別號,是否可以報銷?
可以,以開票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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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機打發票(卷式)及手工發票,沒有可以填寫“納稅人識別號”的欄次怎么辦?
16號公告適用于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對于通用機打發票(卷式)及手工發票,無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欄的,可不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仍按照現有方式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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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或服務項目較多,發票開具時必須開具明細嗎?
如果購買的商品種類較多,銷售方可以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可憑匯總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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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必須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向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必須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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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軍隊、非盈利組織開具發票,也必須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p>
因此,軍隊、非盈利組織不在16號公告第一條規定的范圍內,不需要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您好!對于增值稅專用奉賢發票通常有兩種稱呼,以"十萬元"為例,分為:"十萬元版"和"限十萬元版"。其中,"十萬元版"不含稅價款可超過人民幣十萬元,而"限十萬元版"不含稅價款不得超過人民幣十萬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區分。
開票時,奉賢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稅發票必須要有稅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告適用于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奉賢發票,對于定額奉賢發票,無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欄的,可不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仍按照現有方式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