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商標局提出針對該商標的爭議。提爭議的前提:必須出示國外品牌推廣時間先于該商標在國內被注冊時間的證據。比如,在該商標被搶注之前寫有該品牌的發票,和訂貨單等,以及該商品的廣告宣傳冊等。而且該國外品牌在國內以及國際上已經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則提爭議勝訴的可能性較小,畢竟我國執行申請在先原則。
2、向商標局提出該國內搶注商標的撤銷三年不使用。前提:該國內商標注冊滿三年,并且在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滿三年沒有使用的商標,可以以撤銷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請撤銷,若商標注冊人在指定時限內提供不出使用證據,則予以撤銷。
3、上述兩種條件都不符合,又必須在國內使用該商標就必須進行協商,然后高價買回來。
還有,也可以重新注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類似。至于商標的知名度不用過度擔心,只要產品質量好,注意宣傳推廣,一樣可以取得好的銷售額。商標不一定非要和商號相呼應的。
引用資料:不愿盲目注冊商標 先查詢更可靠
解決時間:2022-06-2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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