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某有限公司有5個股東,股東會只有3個股東參加,股東會決議有效嗎?
答: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應看兩個條件:一是召開股東會的通知情況,二是股東表決情況。通知情況分兩種情形:一般規定是在召開股東會前十五日通知所有股東;特殊規定章程可以自定。股東表決情況也分兩種情形:一般事項表決由章程自定,可以采取簡單多數表決通過;特殊規定是《公司法》規定的,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判定該公司5個股東,實際到會3個股東,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應看章程在會議通知上有無特別規定,如無,就應在十五日前通知,如果沒有按規定履行通知義務,則后面的表決無論怎樣進行都是無效的。至于表決情況,也應當看是不是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從而判定該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
解決時間:2022-06-27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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