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程序:1.申報:申請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或《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并遞交符合衛生要求有關材料(材料要求見后)。2.登記:依照衛生許可受理規定和公共場所許可的條件,對屬于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登記。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場所應按照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程序,先辦理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認可,按審核批準的內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辦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再申報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3.受理:經對申報材料審查后,衛生行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對于資料不全的,發出《行政許可補正材料通知書》。4.審查:衛生行政部門受理申請后,組織業務人員按照衛生法律法規及國家衛生標準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經營場所現場進行審核,存在問題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見。5.決定:衛生行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根據審查意見,對符合規定的,準予行政許可;不符合規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6.送達: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收費情況根據各地情況不同而不一樣。【如果您還有相關信息需要了解,您可以點擊客服或者撥打24小時全國免費熱線400-165-9298(上海可撥打021-31135552)咨詢詳細信息,聯貝提供專業工商注冊,記賬,商標注冊等服務,可讓您擁有更快辦理速度以及更多優惠。聯貝的一站式服務價格透明,信息保密,進度掌控,售后無憂,是您創業必不可少的首選助手!】
引用資料: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的不同之處是什么呢?
解決時間:2022-03-30 10:16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