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員工會因為各種突發狀況不得已請假一樣,公司也會因為各種業務原因而要求員工加班。但是,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員工每天的上班時間。讓員工在超出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以外工作,這是不合法的,員工有權拒絕。所以,為了讓員工心甘情愿地加班,也為了補償員工,公司有必要制定加班制度。那么,公司加班制度如何制定?
許橋是北京一家快遞公司的送貨員。在入職之初,許橋與快遞公司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合同上規定每天的工作時間為10小時,每個月可以調休4天。平時快遞量不太多,許橋每天都能準時下班,每個月也都能調休 4 天。
但是,每年“雙十一購物狂歡節”后的半個月,許橋的工作量與往常相比,多了3倍。因此,他每天的下班時間也比平時晚了至少2小時,許橋有時忙得連飯都吃不上。對此,公司并沒有任何表示。這讓許橋感到很不滿,于是,他主動向公司提出發放加班補貼的要求。然而,公司拒絕了許橋的要求,而且公司方面還表示,如果許橋無法接受加班,可以選擇辭職。
后來,許橋果斷辭職了,并且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同公司以及同行業的小伙伴。之后,許橋的很多同事也從該公司辭職了。
公司與員工之間是雇用與被雇用的關系,而不是壓榨與被壓榨的關系。一旦公司的管理制度出現了壓榨性質,不僅公司的員工會選擇離職,該公司也會在行業內形成極差的口碑。這樣一來,公司再想招聘員工,尤其是招聘優秀員工,簡直是難上加難。員工加班本不屬于員工的義務,所以,公司理應為員工發放加班補貼。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所以說,公司要為員工的加班另付工資,這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而又不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可能會遭到員工的起訴。這對于公司來說,是得不償失的。而且,這還會影響公司在業界的聲譽,讓公司蒙受更大的損失。事實上,尤其對于創業公司來說,加班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公司既要穩定人心,也要節約開銷,因此制定高效的加班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其具體內容包括4個方面,如圖9-1所示。
圖9-1制定高效的加班制度的4 個方面的內容
1.杜絕無效加班
不可否認的是,公司有時候會因為業務進度不得不要求員工加班。但是,公司也容易忽略一個問題,即員工是否在這個過程中真正利用了加班時間,是否真正完成了工作任務。如果員工僅僅只是為了得到加班費而加班,那么對于公司來說,這樣的做法顯然對公司是不利的。所以,公司一定要杜絕無效加班。
華為公司就深刻認識到了無效加班的危害。以前,華為公司非常鼓勵員工加班。為了激勵員工,華為公司發放給員工的加班補貼非常優渥。然而,高額的加班薪資政策實施后,雖然主動加班的員工越來越多,但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卻越來越低。人事部門對此事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很多員工故意在上班期間拖拖拉拉,本該在上班期間完成的工作,卻要拖到下班。其目的就是要賺取高額的加班費。可以說,這一鼓勵政策的實際作用恰好相反。
自此以后,華為公司的高額加班薪資政策就被取消了。而且,華為公司不僅不再提倡員工加班,還堅決杜絕員工的無效加班。實施了新政策后,華為公司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反而得到了提升。
顯然,這對于華為公司來說是一件極好的事情,既能在行業內樹立自己的品牌效應,還能為公司節省一大筆加班費。
2.建立加班通知、申請、統計、確認制度
一般情況下,公司不允許員工私自加班。如果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加班,需要向公司提出申請。未申請,或者加班申請未被同意的,不計入加班費的計算范疇。公司如果要求員工加班,需要提前通知。人事部門需要統計員工加班的時間以及工作任務,將之作為薪酬發放的核對標準。
3.考勤制度與加班制度相結合
所謂加班,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公司為了確定員工的工作時間是否為加班時間,需要將考勤制度與加班制度結合起來。也就是說,員工即使在需要加班的時候,下班該打卡還是要打卡的。打卡之后的時間才能被計為加班時間,否則要按正常的上班時間來計算。
4.合理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雖然《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分別為 150%、200%、300%,但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為了不引起員工的反感,關于加班費計算基數的確定,公司最好要與員工達成共識。
總而言之,制定合理、合法的加班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公司鼓勵員工加班。對于一個公司來說,最重要的是想辦法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而不是鼓勵員工加班。
引用資料:想要注冊外資公司 先看看具備以下條件了么
解決時間:2022-03-29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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