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以電話、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的“車輛購置稅退稅”一事是否真實?按照文件規定,哪些情況下,可以退車輛購置稅?
答:一段時間以來,社會上某些懷有不良企圖的人冒充國家稅務部門工作人員,通過電話、手機短信的方式告知購車后繳納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所謂的“退稅”信息,有納稅人信以為真,造成損失。媒體、稅務和公安部門都曾以各種方式予以揭露,所謂“退稅”純屬騙局。
關于車輛購置稅退稅,國家稅務總局有明確的政策規定:根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3號):
第十五條 已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
(一)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
(二)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
因此,只有以上文件規定的情況,且申請必須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由本人、單位授權人員到主管稅務機關才能辦理退稅。
引用資料:外資企業注冊分公司需要哪些資料
解決時間:2022-03-29 21:03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