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前海住所托管業務,不斷優化完善企業住所托管服務,同時便于相關監管部門事中事后監管。根據相關監管要求,前海商秘在2018年8月10日時,實施住所托管新規范,并開展托管企業聯系信息全面篩查清理等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8年8月10日起,啟用新版本《前海住所托管服務協議書》。新協議由新住所托管系統自動生成,請企業辦事人員在新住所托管系統中下載并打印。舊協議在協議期內仍然有效,協議到期前30天內,須在新住所托管系統中辦理續約。
二、住所托管業務新合作條件:
1、首次辦理住所托管:從2018年8月10日起,場地證明不再作為首次辦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證明材料。首次辦理住所托管僅接受深圳市內房屋產權證(以下簡稱“紅本”)或經深圳市各區屬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備案的租賃憑證(以下簡稱“租賃憑證”)作為地址證明材料。溫馨提示:首次辦理住所托管簽訂的合同有效期為三個月;
2、延續原有紅本或租賃憑證的條件,并進一步細化租賃憑證的要求,應提交深圳市內不動產權證或經深圳市各區屬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備案的租賃憑證作為地址證明材料。其中,租賃憑證的租賃期應達一年以上,租賃面積應達5㎡及以上,且辦理業務時租賃憑證未過有效期;
3、辦理住所托管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股東不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存在有關不良記錄;
4、同一自然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業不能超過10家。
三、前海住所托管企業每季度須登陸“住所托管業務系統”確認或更新信息,請按時登錄操作,連續兩個季度未登錄或更新信息的,將視為企業失聯,移交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
四、已托管企業地址托管協議續簽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住所托管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需及時辦理續期,如未及時辦理,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登陸前海商秘公司住所托管系統,按要求上傳相應的材料圖片并提交,等待后臺按照提交時間的先后順序審核;
3、網上審核通過后,在商秘公司公眾號預約窗口辦理時間,并攜帶相關材料按預約時間前往窗口簽訂紙質版協議;
4、托管企業須按季度確認更新企業聯系信息,連續兩個季度未更新確認的,視為失聯企業,移交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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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商標注冊才能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解決時間:2022-03-20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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