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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區商標轉讓是自貿區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商標轉讓需到商標局進行手續辦理,其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1.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一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
3.將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報送給商標局,然后繳納轉讓規費(一般是1000元)。
4.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并開始進行審查。
5.商標局受理后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雙方下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引用資料:商標不續展 重新注冊真的劃算嗎
解決時間:2022-03-1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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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區商標轉讓等同于注冊下來后將主體變更到他人名下,通過贈送,售賣或轉讓和專有的行為,自貿區商標轉讓需要到商標局進行手續辦理;
辦理流水如下: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1.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商標持有者辦理商標公證,一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請公證書》。
3.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報告送給商標局,繳納轉讓規費,一般費用是1000元左右。
4.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并開始進行審查。
5.商標局受理后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雙方下發《標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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