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對所有資產不再計提減值準備,故取消了“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資產實際損失的確定參照《企業所得稅法》中有關認定標準。如果小企業原材料已發生跌價,請問可否借記“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貸記“原材料”?
答: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小企業會計準則》沒有設置“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企業存貨如果未實際處置但發生跌價減值的,會計上不需要進行會計處理,實際處置時直接計入損益即可。
如存貨歷史成本100元,持有一段時間后,市價90元。會計上不進行處理。實際處置時售價88元。(假設不考慮增值稅)
銷售時:
結轉成本:
解決時間:2022-02-1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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