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規定,只要符合條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
要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條件,依據有兩個:
1、轉登記日前的經營期,是否滿12個月或4個季度;
2、轉登記日前經營期內的累計銷售額,是否超過500萬元。
即只要是在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可以轉登記。
符合規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并提供相應的材料,主要包括有: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公章;
3、《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
4、實名辦稅員身份證原件。
在現場辦理過程中,需仔細核查稅(費)種、申報納稅期限是否發生改變,以及小規模納稅人的生效時間等。
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辦理。
2、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以上就是關于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的相關解答。
如果您在工商、財稅、資質、知識產權辦理等方面,遇到了難題,需要幫忙,歡迎聯系聯貝財務!我們有14年的辦理經驗,以及超百人規模的工商財稅顧問團隊,能夠為您排憂解難!
引用資料:寶山公司注冊流程及費用是怎樣的?
解決時間:2021-04-29 15:37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
您好,達到轉為一般納稅人條件的必須轉為一般納稅人,符合轉回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也可以轉回
《公告》規定,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按照有關規定,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二是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按月申報納稅人)或連續4個季度(按季申報納稅人)累計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如果納稅人在轉登記日前的經營期尚不滿12個月或4個季度,則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銷售額估算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累計銷售額。《公告》亦規定,一般納稅人可自主選擇是否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因此,符合上述規定的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繼續作為一般納稅人。
您好,由于一般納稅人在退稅、抵扣方面比小規模有很大好處,你要降會小規模之前要慎重考慮。如果的確是經營需求要回到小規模的話,是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的:
1、轉登記日前的經營期,是否滿12個月或4個季度;
2、轉登記日前經營期內的累計銷售額,是否超過500萬元。
即只要是在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就屬于符合規定條件辦理一般納稅人降小規模的條件,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需要帶上這些資料到現場辦理: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公章;
3、《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
4、實名辦稅員身份證原件。
流程不算復雜,但如果你不是專業的最好是找我們專業的幫你,謝謝
您好!如果您因為滾動式12個月收入累計超過500萬而唄稅局責令成為一般納稅人的話,是不可以進行降小規模納稅人的操作申請的。如果您是自愿從小規模納稅人升為一般納稅人,在您不想以一般納稅人資質進行經營時,是可以選擇降回小規模納稅人的!
辦理流程:首先需要網上提交申請,稅局將申請審批通過之后,就可以帶上公司全套資料去稅局辦理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需要我們的幫助,可以隨時聯系我們哦!
您好!一般納稅人降為小規模:
條件: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一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流程:網上操作,登錄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資格信息報告——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
現場辦理: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已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更多疑問可以咨詢聯貝財務專業人士,希望可以幫到您!
一、關于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公告》規定,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按照有關規定,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二是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按月申報納稅人)或連續4個季度(按季申報納稅人)累計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如果納稅人在轉登記日前的經營期尚不滿12個月或4個季度,則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銷售額估算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累計銷售額。《公告》亦規定,一般納稅人可自主選擇是否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因此,符合上述規定的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繼續作為一般納稅人。
二、關于納稅人轉登記的辦理程序《公告》規定,納稅人應正確、完整填寫本公告所附《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三、關于轉登記前后計稅方法的銜接《公告》規定,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自轉登記下期起,按照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轉登記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稅。這里的“轉登記下期”指的是,按季申報納稅人自下一季度開始,按月申報納稅人自下月開始。
四、關于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或留抵進項稅額的處理《公告》規定,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統一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中核算。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時,應區分轉登記日當期是否已取得發票,進行相應的處理。
五、一般納稅人銷售和購進業務在轉登記后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處理一般納稅人經營期間的銷售或者購進業務,在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進行調整。納稅人應調整轉登記日當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
六、關于轉登記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開具問題為了給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提供便利,《公告》規定,納稅人在轉登記后可以使用現有稅控設備繼續開具增值稅發票。轉登記納稅人除了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外,在轉登記日前已做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還可以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關于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公告》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如納稅人連續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則應按照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轉登記納稅人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有更多的疑問可咨詢聯貝財務專業人員為您解答,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