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網絡作品著作權侵權行為都有哪些?根據著作權法,行為人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回答:著作權法將侵權行為和其法律責任集中規定在該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除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以外,侵權行為人主要是承擔民事責任與行政處罰。
如果具體分析一下著作權法這兩條規定的內容,可以看出,第四十五條的大部分對侵權行為的規定都可以適用于對網絡作品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如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作品的等等。特別是第五項規定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作品的方式列舉也未窮盡,也采用了“等”的方式,當然可以適用于對網絡傳輸這種方式的侵權行為。
事實上在版權主管機關在著作權法修改稿中即已加上了網絡傳輸形式。未經許可,以營利為目的運用網絡復制使用他人作品,當屬侵權行為。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的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也可以適用網絡著作權侵權案件。其中第二項規定“復制發行”應當理解為實施復制或發行任何一種行為都構成侵權。因此網絡作品的非法復制的侵權行為可以依此款認定。
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實施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對實施構成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侵權行為,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還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民事制裁或由版權行政機關予以行政處罰。
引用資料:注冊公司為什么要和注冊商標一起進行
解決時間:2022-01-3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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