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年中的時候在上海嘉定松崗注冊了公司,之后就一直處于沒有經營的狀態,那會有什么風險嗎?
在深圳公司注冊下來后,長期不經營,是被大家忽略的問題,沒有年報不經營這都工商和稅務重點檢查對象,到底會有什么影響,接下來一起看看。
1、沒業務,你就不報稅?公司領了營業執照,就是“開業”,別跟我說你還在籌備期,沒有實際業務。沒有實際業務也得“零申報”,知道嗎?
2、長期零申報,你糊弄誰呢?按照規定,連續三個月或一年內累計六個月零申報,就是“稅務異常”,請接受檢查。
3、經營不善是嗎?麻煩賬本讓我們看一下!什么?打算有業務再記賬?公司從籌備成立開始就得建賬了,沒有收入,你還沒有支出嗎?有,您稍等下~我們要看的不是流水賬,是會計賬,還有相關的單據、票據都提供一下…同樣來勢洶洶的工商局,你見識過嗎?
現在再跟各位模擬一下對話場景:
1、你們公司沒有年報,現在已經是“經營異常”了…年報?我們從注冊到現在不到一年呀?就算是2019年12月31日成立的公司,也得參加2019年年報。
2、你們公司半年沒有營業是怎么回事兒?沒業務,不打算繼續經營的,怎么不注銷?現在貴司已經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了…記得趕快去注銷!吊銷了還得注銷啊?
3、像貴司這樣被吊銷執照的,不能申請簡易注銷!先去稅務局注銷稅務,然后再做清算,登報,最后再來注銷工商登記…所以,各位老板注冊了公司,千萬不要就擺在那里,放的時間長了,各種風險就來了。
溫馨提示:
深圳零申報不是你想報,想報就能報一般我們認為只要公司沒有啥業務,不就能零申報了嘛;還有的公司,有業務也隱瞞收入的,硬是要零申報,其實這都不對。稅局要求的零申報是:企業納稅申報的本期數據和往期數據均為0,一般只存在于未開展經營的企業,或是準備注銷正在清算的企業。一般來說長期零申報超過6個月,就會被列為“非正常戶”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后果吊銷營業執照會給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
1)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
2)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3)被吊銷企業的出資人或有限公司的股東應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不清算的,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
4)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吊銷營業執照和嚴重違法違規的企業及其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將被鎖入警示信息庫,實行分類監管和“黑名單”制度,擴大失信行為的公示范圍,不但相關人員在其他企業的任職會列入監控范圍,也方便投資人、交易對象、消費者進行市場調查,保障交易安全,這些不良信用記錄并不因企業消亡或責任人離職而終結,將在相對較長的時間內在責任人個人名下不能消除,使其承擔失信于社會的后果。
到最后還是要注銷的公司的,但是一直不經營卻要承擔這么大的風險,所以在深圳注冊公司還是需要謹慎,萬一真的注冊下來,確定不經營了,一定一定要及時注銷公司!
不能嫌麻煩就不去做深圳公司的注銷,如果自己是新手,那找個代理公司辦理就好了,很簡單的,你只需要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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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上海注冊公司-自己沒有地址怎么辦?
解決時間:2021-12-30 16:28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
沒有經營的話建議還是盡早注銷掉
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在《民法通則》第49條有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zhidao;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內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也即是說,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長之類的執行機關)的大多數合法經營都會被視做企業法人的民事行為,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從事企業法人在登記時核準的相關經營,合法經營,并在企業破產、解容散或撤銷時,及時登記公告,法人代表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以上是聯貝小編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需了解更多歡迎咨詢聯貝財稅,微信手機同號;1856568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