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自由約定的內容有哪些?公司章程的自由約定和執行是針對必要記載事項的具體內容而言。
公司的經營范圍可以修改,進行變更登記后可對公司章程的經營范圍部分做修改。公司章程可自由約定的內容主要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可由章程約定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總經理擔任,變更登記過后要在章程中修改。
2.公司章程約定的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資或為他人擔保,公司章程可以規定投資或擔保總額以及單筆數額。
3.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對注冊資本分期繳納。
4.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議(包括定期和不定期)召開的通知時間。
5.章程可約定股東會的表決模式、董事會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職權、非股東監事的具體比例以及監事的職權和議事方式。
6.章程約定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以及董事的任期。
7.章程可以在公司法允許的范圍內約定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和程序以及對股份公司董事、1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的轉讓做出限制。
8.章程約定死亡后的繼承問題。
9.章程可約定創設累積投票制,也可約定股份公司不按所持股份分紅。
10.章程約定公司解散條件。
11.約定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事務所的聘用和解聘。
還有其他一些在公司法允許范圍內股東會決議要求可以約定的事項。具體的執行就是根據約定的內容各司其職、各就其位。
以上便是對公司章程自由約定內容的相關解讀,希望可以幫到你。
解決時間:2021-11-2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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