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我自己去注冊的一個經營部,因為經營不善,做不下去,然后就沒做了,但是忘了去注銷。只有營業執照。已經超過三年,如果去注銷的話,會有些什么樣的處罰?
第二個問題是,我發現我的身份證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拿去注冊了一家公司。工商稅務都是被吊銷的。請問一下,我要怎么樣處理?該怎么樣去追責,維護我自己的權益?謝謝!
您好!
1.一般不會罰款,直接向工商局申請注銷就可以。
2.建議直接報警,然后到工商局進行協調。
引用資料:公司注冊找代辦 這些問題你們注意了嗎?
解決時間:2021-09-0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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