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工商機關領取《分公司設立申請書》;
2、涉及前置審批的,到審批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
3、申請人向工商機關提交設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請材料。
4、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在受理后1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
5、工商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申請人在10日內到工商機關注冊大廳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辦理所需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引用資料:注意這幾種情況是不能注冊公司的
解決時間:2021-07-07 22:41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
帶上以下資料到分公司注冊地管轄的工商局辦理即可!!
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分公司開業(設立)登記
(一)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
(二)分公司設立登記
1.分公司設立登記,如分公司的名稱中不單獨使用字號,可不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序;單獨使用字號,應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序。
2.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自公司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并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營業場所證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證明;(表式(4))
(5)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3.設立分公司,應當填寫如下表式:
(1)《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分公司負責人履歷表》;
(3)《分公司營業場所證明》;
(4)《指定(委托)書》。
《指定(委托)書》填表須知(適用分公司設立登記)
分公司注冊手續
異地注冊分公司如下: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公司的法人資格證明: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復印件(用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專用復印紙復印);
3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當地戶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務工證;
4、聯系電話;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6、主要經營范圍;
二、工商登記注冊:
1申請報告: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4、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
5、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6、雇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7、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有的工商局要現場踏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8、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其他(如健康證、務工證等);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1、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
四、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國稅、地稅)、分公司《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六、統計證。
七、社保賬戶等。
流程的確非常麻煩,還有個辦法就是異地注冊辦事處(對經營上有點影響),但簡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經委辦理就可以了。
資料準備齊全的幾天就辦理下來啦!!
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一、注冊分公司的一般流程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復印件);
3、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滬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
4、聯系電話;
5、授權委托書;
6、主要經營范圍;
(二)工商登記注冊
1、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
4、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5、雇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6、場地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其他(如健康證等)。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四)到銀行開基本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正本和復印件以及總公司所有證件的復印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費用在50—200之間開戶費。
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公、財章、負責人章及總公司的所有資料復印件。
開基本戶時,還需要購買一個密碼器(從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銀行都有這個規定),密碼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銀行的收費不太一樣)。今后公司開支票、劃款時,都需要使用密碼器來生成密碼。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國稅、地稅)、《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二、分公司注冊應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范圍。
分公司注冊注意事項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母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分公司注冊資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注冊資本這一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名稱核準
只需在總公司的名稱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稱即可,通常可表述為:
①總公司名稱+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徐匯分公司)
②總公司名稱+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經營范圍
分公司經營范圍內容不得超越總公司經營范圍。
分公司注冊地址
分公司注冊地址必須為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注冊。
分公司財務核算
同一地區分公司成立后,會計核算方式一般由稅務機關核定為非獨立核算,不具備開局發票資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稅務部門申請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并可申請增值稅資格。
分公司民事責任承擔
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并且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外資分公司審批
外資分公司不需由各區外經委審批,直接到注冊地所屬工商局進行登記(特殊行業除外)。
分公司稅收優勢
子公司與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企業經營組織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屬單位作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屬單位又作為分公司?這恐怕最主要要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分析,因為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條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措施均是企業考慮的重點,而選擇有利于納稅優惠的組織形式,正是達到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
世界各國(包括我國)對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稅收待遇等方面有著許多不同的規定,這就為企業或跨國公司設立附屬企業的組織形式提供了選擇空間。一般來說,設立子公司有如下好處:
1.在東道國同樣只負有有限的債務責任(有時需要母公司擔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于生產經營活動方面,而分公司則要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
3.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征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東道國給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為企業的組成部分之一派住國外,東道國大多不愿為其提供更多的優惠;
4.東道國運用稅率低于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積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
5.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的多,這等于母公司的投資所得、資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經選擇稅負較輕的時候匯回,得到額外的稅收利益。
6.許多國家對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規定減征或免征預提稅。
關于其他住所(經營場所)的工商注冊問題
申請人將下列房產作為住所的,應當提交下列相應的住所證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辦理登記注冊。
(一)使用自建房作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施工許可證、建設許可證復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二)使用原屬區縣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機構調整無法再由其出具權屬證明的,可由區縣政府明確的部門出具產權證明。
(三)使用國有企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可由主管該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上級單位出具產權證明。
(四)使用科技園區(開發區)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由所在區縣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文件。
(五)房屋提供者系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具有出租房屋經營項目的,即經營范圍含有“出租商業用房”、“出租辦公用房”、“出租商業設施”等項目的,由該企業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六)利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住所的,提交加蓋公章的賓館、飯店(酒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七)利用人防工程作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報表》以及消防部門同意使用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八)利用中央各直屬機構的房屋作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屬機構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九)利用國務院各部委的房屋作為住所的,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十)利用中央所屬企業的房屋作為住所的,由該企業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十一)利用鐵路系統的房屋作為住所的,由北京鐵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
(十二)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加蓋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局專用章的“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十三)使用中、小學校的非教學用房作為住所的,由所在區縣教委出具同意經營的意見。
(十四)對經市商務局確認申請登記為社區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該場所作為住所從事經營的證明。
(十五)申請從事報刊零售亭經營的,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證明。
(十六)在已經登記注冊的商品交易市場設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其住所證明由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出具,并提交加蓋該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十七)其他依法出具的有關住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