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優惠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屬于石油、天然氣、稀有金屬、貴重金屬等資源開采項目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十年的,應當補繳已免征、減征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在國務院確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區設立的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山東省有濟南、青島、威海、濰坊、淄博五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三、再投資退稅優惠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于五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構批準,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稅款的百分之四十。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者先進技術企業,可以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交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四、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從1999年7月1日起,凡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對符合《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品指導目錄》鼓勵類、限制乙類的投資項目,除國務院國發[1993]37號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對上述企業為了提高經濟效益、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促進產品升級換代、擴大出口、降低成本、節約能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勞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進的、使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進行改造而在投資總額以外購買的國產設備,其購買國產設施備投資的40%也可以從設備購置當年比以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解決時間:2021-02-14 05:07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
您好,現在中外合資企業沒有什么稅收優惠了,稅收和內資企業一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外資企業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03號)規定,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發生納稅義務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之前發生納稅義務的“三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
您好!
一、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優惠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屬于石油、天然氣、稀有金屬、貴重金屬等資源開采項目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十年的,應當補繳已免征、減征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在國務院確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區設立的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山東省有濟南、青島、威海、濰坊、淄博五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三、再投資退稅優惠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于五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構批準,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稅款的百分之四十。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者先進技術企業,可以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交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四、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從1999年7月1日起,凡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對符合《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品指導目錄》鼓勵類、限制乙類的投資項目,除國務院國發[1993]37號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對上述企業為了提高經濟效益、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促進產品升級換代、擴大出口、降低成本、節約能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勞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進的、使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進行改造而在投資總額以外購買的國產設備,其購買國產設施備投資的40%也可以從設備購置當年比以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一、所得稅優惠
1.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按15%征收;3%地方所得稅免征。
2.經營期在15年以上,從事港口、碼頭等能源、交通建設企業,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外商投資企業2年免征、3年減半征收;期滿后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按10%征收,先進技術型企業延長3年減按10%的稅率征收。
4.服務性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超過500萬美元,經營期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5.經濟特區設立的中外合資或外資銀行經營期在10年以上、投資總額超過1億元,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兩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期滿后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產品產值70%以上的,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7.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之后三年減半征收;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高新技術經過消化、吸收的新項目投產后,不論該企業以前年度是否享受過所得稅減免優惠,該項目所獲利潤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8.國家級新產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產的發明專利產品自產品銷售之日起三年內;省市級新產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產的實用新型專利產品自產品銷售之日起兩年內,由市財政部門對該產品新增利潤實際繳納的所得稅實行全額返還。
9.企業自獲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實行2年免征、6年減半征收;重點軟件企業實行5年免征、5年減半征收,其中第三至第五年已交的減半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由市財政給予補貼;重點軟件企業若當年未享受減免優惠的,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增值稅優惠
增值稅基本稅率為17%,另外設置一檔低稅率13%;符合以下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相應的所得稅優惠。
1.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八年返還增值稅地方分成部分的50%。
2.國家級新產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產的發明專利產品自產品銷售之日起三年內;省市級新產品,以及首家生產的實用新型專利產品自產品銷售之日起兩年內,對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返還50%。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軟件企業銷售其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稅不納入企業所得稅征收范圍。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集成電路制造企業銷售其自行生產的集成電路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增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稅不納入企業所得稅征收范圍。
5.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件)及配套件、備件、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6.電路制造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單項進口的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與儀器,進口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7.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的增值稅,可以上一年為基數,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三年內返還50%。
8.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計算機軟件,三年內返還該產品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
三、營業稅優惠
營業稅按行業劃分,稅率在3%-20%,交通運輸業、建筑業3%,商業服務業5%,保險業8%,娛樂業20%;符合以下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相應的所得稅優惠。
1.期在10年以上、投資總額超過1億元的中外合資或外資銀行,從事金融業務取得的收入從開業之日起5年免征營業稅。
2.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五年免征營業稅,之后三年減半征收營業稅。
四、所得稅優惠
個人所得稅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國內員工月工資超過1600元起征,外國人月工資超過4000元起征,稅率采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5%-45%,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所得稅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獎勵和分配給員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業生產經營的,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已分紅或者轉讓的,按實際收益額計征個人所得稅。
您好,現在中外合資企業沒有什么特別的稅收優惠了,除了不征收地稅的教育費附加,稅收和內資企業一樣。
如果您有更多疑問,歡迎咨詢上海市聯貝財務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不征收地稅的教育費附加。其他的和內資企業沒有什么區別了。
對于上海地區,地稅的優惠就是不繳納教育費附加。另外非大陸籍的員工的個稅起征點是4800元。其他的實在是沒有了。我就在上海。
對于其他地區來說,外資不征收城建稅,但是上海征收。深府【1988】232明確外資企業征收城建稅。因上海為特區,故目前上海征城建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