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在2013年做了改革,以前的注冊資本是實繳登記制,現在是認繳登記制。
1、實繳登記制,即公司成立,股東繳納注冊資本時,需出具驗資報告,且實繳的注冊資本不能低于全部注冊資本的20%,剩余的注冊資本,必須在兩年之內全部繳清,同時要求股東貨幣出資比例,不能低于股東全部注冊資本的30%。
2、認繳登記制,即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取消實際繳付出資20%、剩下的兩年之內必須繳清,也取消貨幣出資不能低于30%的規定。
3、方式不同
注冊資本實繳是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把所需的資金給繳納到公司賬戶之中,而注冊資本認繳制的是公司在建立公司之處所填寫的一個金額數字。并沒有規定在何期限進行繳納。
4、概念不同
認繳與實繳的概念不同,一個是只需要認定注冊資金就可以,但是另外一個則需要資金到位才可以,不然工商局是不給注冊的,所以認繳和實繳的概念也是不相同的。
5、具體還是以客戶為準,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選擇實繳還是認繳,希望可以幫到您喲。
解決時間:2021-02-0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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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認繳的意思是在您公司注冊時可以暫時不繳納注冊資本,在十年內把注冊資本打進去就可以了。實繳的是在注冊時就把注冊資本繳納了,把注冊資金存進對公賬戶,然后根據相對應的資本繳納印花稅,出具驗資報告。
現在新版的營業執照不會顯示注冊資本,但營業執照上的詳細信息都是可以在工商局系統網上查詢。比如說:您公司注冊資本100萬認繳制,在網上查詢到的信息是:注冊資本100萬,實收0元;那么初次和您合作的客戶就會有您公司是不是空殼公司這樣的顧慮,這樣就會影響到您公司業務的開展。您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實繳制,在網上查詢到的信息是:注冊資本100萬,實收100萬。實繳的話可以顯示您公司的實力。但一般公司都是為了申請高新、招標、專利等等才會實繳注冊資本。
一、關于認繳制、實繳制
《公司法》在2013年做了改革,以前的注冊資本是實繳登記制,現在是認繳登記制。
實繳登記制,即公司成立,股東繳納注冊資本時,需出具驗資報告,且實繳的注冊資本不能低于全部注冊資本的20%,剩余的注冊資本,必須在兩年之內全部繳清,同時要求股東貨幣出資比例,不能低于股東全部注冊資本的30%。
認繳登記制,即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取消實際繳付出資20%、剩下的兩年之內必須繳清,也取消貨幣出資不能低于30%的規定,關于出資的時間,讓股東在章程中約定,理論上寫五六十年都是可以的。
二、注冊資本是不是越大越好?
1、注冊資本跟公司實力、資信狀況無關。
認繳登記制,不意味著注冊資本可以任意寫,也不意味著認繳注冊資本不用繳,只是由原來法律規定的限定兩年之內繳清,變為股東在章程里自由約定何時繳付,可以約定十年,也可以約定二十年,甚至更長的五六十年。但并不意味著免除繳清注冊資本的責任。
2、認繳注冊資本的補齊義務
認繳注冊資本,在公司清算或者解散時,應認繳而未認繳的注冊資本,也應按應認繳的注冊資本進行補齊。
三、認繳注冊資本越大,股東的責任越大。
股東是以認繳的公司注冊資本的額度為限,來承擔公司的債務和責任。如果公司的注冊資本越大,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相應的越多,股東以認繳的額度去承擔公司債務和責任。
四、股東分紅一般按實繳分紅而非認繳分紅
《公司法》的一般原則,股東按照他實繳的出資比例,來享有股東權益,即使股東認繳數額較大的注冊資本,但是并未實繳,會影響到股東權益,包括分紅權、表決權,剩余財產分配權,同時法律又規定股東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工商注冊實繳與認繳到底有什么區別?
一、認繳制又叫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指注冊公司時將認定的注冊資本設定一個期限分段繳清,不需要一開始就繳全,這個制度改革對初期創業卻資金不足的人來說是很好的,一開始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只需要在期限內繳全就行。不足之處就是具有法律風險,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內發生債務糾紛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將剩余的資金全部繳清才行!
二、實繳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數額是多少,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就必須存有這個數目的資金。就是說一開始就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這個方式好處在于一開始就解決,今后不必承擔繳納資本,發生任何債務糾紛可以及時解決。不足之處就是對開始創業的資金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