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或已開展經營活動但無債權債務的企業可以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外資企業、上市股份公司以及進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股權被凍結或者出質登記的、違反法律法規被立案查處的、涉及案件被司法機關限制辦理登記的、法律法規規定在注銷前應當辦理審批和被法院宣告破產及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企業不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
(二)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在現有企業登記管理法律制度框架內,按照未開業企業或無債權債務企業的特點和需求,設置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
1.企業自主申請。符合簡易注銷登記條件的企業,自主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機關依據申請予以核準。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時,應提交《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注銷決議文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注銷決議文件應對設立登記后未開業或無債權債務、資產清算、公告結果等情況的真實性進行確認,決議文件應由全體投資人、合伙人、股東和清算組成員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不再提交清算報告和清算組備案證明。企業的投資人、股東、合伙人應對選擇簡易注銷登記程序申請注銷登記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2.企業資產清算。符合簡易注銷登記條件的公司制企業、合伙企業,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成立清算組,對企業的資產進行清算,不再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備案。
3.簡易注銷登記公告。申請簡易程序注銷的企業,依法在注銷登記前應當公告的,可以通過報紙或者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告,公告期限為10個工作日。
4.辦理時限。登記機關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簡易注銷登記申請,應及時受理,并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
(三)信息公示和異議處置途徑。企業在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前,應依法進行公告。登記機關做出核準決定后,應在規定期限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相關登記信息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1、在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期內,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登記機關對簡易注銷登記申請不予受理;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后,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登記機關應終止登記程序,駁回登記申請,企業不得再次申請簡易注銷登記。
2、注銷登記核準后,稅務機關對清稅情況提出異議,登記機關經核實發現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應終止簡易注銷程序,恢復注銷前登記狀態;企業因債務問題產生民事糾紛,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3、企業采取提交虛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等欺詐手段通過簡易程序取得注銷登記的,登記機關應依法予以查處。
引用資料:閔行公司注冊 個人開小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解決時間:2021-01-02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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