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創業者來說在經營的過程中經常需要面對工商和稅務,隨著企業的發展很多公司都有更換地址的需求,這個時候就要去工商進行變更,這時候很多小伙伴就遇到一個問題,工商注冊地址變更后稅務需要變更嗎?跟聯貝小編一起了解吧!
一、工商注冊地址變更后稅務需要變更嗎
必須,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要求,經營者因居所、運營地址變化,涉及到更改稅務登記機關單位的,理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單位或是別的機構申辦變更、銷戶備案前,或是居所、運營地址變更前,持相關證書和材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單位審報申請辦理銷戶稅務登記,并自注銷稅務登記生效日30日內向型遷達地稅務機關審報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二、稅收變更步驟如何走
(一)變更稅務登記的申請辦理
1、經營者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理應自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單位變更登記生效日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單位屬實供應以下有效證件、材料,申辦變更稅務登記:
(1)工商注冊變更表及工商執照;
(2)經營者變更登記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
(3)稅務機關派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團本和申請表等);
(4)別的相關材料。
2、經營者按規定不用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是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注冊內容不相干的,理應自稅務登記內容具體產生變化生效日30日內,或是自相關機關單位準許或公布變更生效日30日內,持以下有效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單位審報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經營者變更登記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
(2)稅務機關派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書正、團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3)別的相關材料。
(二)變更稅務登記的審理
經營者遞交的相關變更登記的有效證件、資料完整的,應屬實填好稅務登記變更表,經稅務機關審批,符合要求的,稅務機關應予以審理;不符合要求的,稅務機關理應場通告更正。
(三)審批與頒證
稅務機關理應自審理生效日30日內,審批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經營者稅務登記表和稅務登記證中的內容都產生變更的,稅務機關按變更后的信息再次簽發稅務登記證件;經營者稅務登記表的內容產生變更而稅務登記證中的信息未產生變更的,稅務機關不再次簽發稅務登記證件。
三、稅收變更的常見問題有什么
1、財務專用章再次刻制公章
因為新證備案的賬號是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企業的老納稅識別號不一樣,因此需立即刻制公章新的財務專用章;
2、稅票申領簿再次派發
請在領到新證后到辦稅大廳申領稅票時,立即申請辦理換領新的稅票申領簿;
3、銀稅協義再次簽署和連接網絡
到辦稅大廳領到稅銀庫三方協議隨后再次開展簽署,而且到交稅銀行扣費連接網絡新辦理手續,當中協議書編號可按1330825+新納稅識別號后10十位數定編,留意記與原協義號可以*終一位標識碼來進行區別;
4、專票驗證
公司獲得的老納稅識別號專票,短期內以內(一般納稅人檔案資料保存限期為1至3個月)仍可驗證抵稅,但要以老納稅識別號登認證系統驗證,新納稅識別號專票要以新納稅識別號登錄認證系統驗證,且請立即(30日內)通告顧客變更開票信息;
5、發票開具防偽稅控系統再次發售流程
請盡快(不能超過30日)申請辦理稅控盤開票系統的再次發售辦理手續,并請帶上稅控盤(控稅盤)、空缺稅票、開稅票服務器、稅票申領簿。
6、稅務申報VPDN登陸登錄名變更
請在變更后次月的審報征期完畢以前到電信網或者挪動(中國聯通)公司辦理變更登錄名辦理手續;
7、地稅局龍版系統軟件銀稅協義按公司名稱關聯,假如公司名稱未變更的,可臨時不申請辦理銀稅扣費變更辦理手續。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