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經濟發展日新月異,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公司注冊成立,而公司注冊時越來越容易碰到重名的問題。有時準備了很多公司名稱都不能通過,這不禁讓人感到頭疼,那么公司核名要注意哪些問題,才能有效避免重名呢?有哪些規則必須要遵守的呢?
一、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文字: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5、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二、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
三、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五、企業營業執照上只準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六、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2、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七、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
八、在北京企業名稱核準,比較嚴格,同行業連續連個字相同或同音都不可以通過。
九、企業不得使用下列名稱:對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外國國家名稱;國際組織名稱;以外國文字或漢拼音字母組成的名稱;以數字組成的名稱。
公司注冊核名是公司成立時至關重要的一步,如果出現了重名無法通過,小編建議不要著急,根據核名失敗的原因對名字進行修改完善,同時一定要避開常見的雷區。這樣才能提高公司核名的通過率,要知道企業名稱不通過可是無法繼續下一步的注冊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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