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全民創業的時代,很多人都在上海這個大城市中注冊公司開啟自己的創業夢想,但是*經常也會出現這么一個疑問,一個人到底可以注冊多少家上海公司?下面聯貝小編為*進行講解,感興趣的可以參考下哦!
一、一人有限公司只有開一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就是指只有一個法人股東或是一個法人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為了更好地與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相區別,在企業登記備案時前面一種的公司種類被形容為“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后者則被形容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個人獨資)”。
法人是可以申請注冊好幾家公司的。法律法規沒有限定法人不可以申請注冊好幾家公司,可是若你創立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后,你以后申請注冊的公司只有是2個公司股東以上的合作經營公司,擔任法人就可以創立。反過來,若你一開始創立的是2個公司股東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且擔任法人,那么你仍可以在此外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法人。
為何創立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后無法再創立此外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呢?
若你一開始創立的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則依據在我國《公司法》要求:“一個普通合伙人只有項目投資開設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項目投資開設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表明不可以再在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里邊擔任法人(不占股的法人以外)。特別注意的是,一個人盡管只有創立一家個人獨資的公司,但一個人可以擔任好幾個公司的法人代表。
二、股權公司可以開N個
戶下早已有一個一人公司的老總們假如準備再開一家公司,可以與一名或是多位可以信賴的親朋好友、好朋友合作經營開公司。隨后在股份占比上搞好整體規劃,比如自身持倉99%、別的公司股東持倉1%,大部分還可以做到自身一個人操縱公司的實際效果,與一人公司在本質上沒有很大區別。
一個普通合伙人可以開設N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還可以擔任好幾家該類公司的法人代表。
三、一人個人獨資、個體戶無限制
創業人們還可以考慮到開設個人獨資企業或是個體戶,法律法規對一個普通合伙人可以開設是多少個人獨資企業或是個體戶并沒有約束性要求,僅僅這二種組織結構也沒有法人代表資質。
相對來說,投資人的義務風險性會增加,而且會由于法律主體限制而沒法進軍一些領域。
可是個人獨資企業或是個體戶的優點也是很顯然的,開設、變動及其銷戶便捷靈便,可以依市場走勢轉變隨時隨地作出調節。而且組織結構、人員配備要比公司簡易方便得多,因而很合適業務流程經營規模并不是挺大的投資人。
假如市場走勢優良,個人獨資企業還能夠開設分支機構,進行更高范疇的運營,一樣可以做到很多贏利的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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