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或許引起企業發放誤導實收資本個人信息的疑問
1、問題說明了:
全面實施注冊資金認繳制后,營業執照沒有考證實收資本信息,為企業在申請審批許可或經營過程中呈交虛假實收資本信息提供了可能,例如:審批機構審批過程中能夠提供實收資本信息,企業進行招投標也需提供相關信息。
2、克服思路:
關系企業登記部門對于企業需要進行實收資本信息備案的未予備案,并將信息進行環評。由企業對其備案的實收資本信息的事實監督,登記政府機關對實收資本信息備案不做實質審查。如企業在進行實收資本信息備案時提交虛假備案材料,法律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實繳注冊資本的,由必要監管部門部門法律責任人;其他問題下,由登記機關進行受罰并將犯罪行為記載公示。
(二)可能產生企業隨心所欲申報認繳高額注冊資本的問題
1、問題概述:
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后,由于企業不須就其相應注冊資本方可辦理營業執照,有可能產生企業為了編造企業規模而隨意申報巨額認繳注冊資本的問題。
2、解決思路:
認繳注冊資本跟責任擔負是松散連通的,企業股東要以所認繳的注冊資本為限承擔責任。因此,在關于注冊資本認繳制的規定中,要確切規定企業股東所要承擔的責任,并要求在企業章程中也應明確責任承擔問題,使股東大怒隨意申報巨額注冊資本,就可以消除此類幾率的發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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