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過程中,會發生相關事項變更,申請變更登記需要提供一系列相關材料,那么在公司變更中如何確認簽名?聯貝小編整理相關公司變更知識,希望對*的變更內容有所幫助。
一、如何確認公司變更的簽名。
公司辦理變更登記的,確認簽名一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公司做出的變更決議或決定,簽名將通過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時,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決定,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在登記前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二、公司名稱變更證明。
1.《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印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委派專人提交,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印章)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應當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申請名稱為“中國”、“中國”、“國家”、“國家”、“國際”,提交國務院批準文件復印件;
注:1。企業向其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企業名稱變更登記。申請名稱超過其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權限的,企業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提交有名稱審批權限的登記機關審批時,適用本規范;企業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在受理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提交的全部名稱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后,填寫《企業名稱變更審批意見書》,提交有名稱審批權限的登記機關審批。
2.《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可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企業登記網。
3.A4型紙應用于提交的申請和其他申請材料。
根據以上分析,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申請變更登記的,確認簽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法定代表人簽名,另一種是加蓋公司公章。如需更多幫助,可到聯貝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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