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認知中公司的經營內容不能在經營范圍之外,如何和實際不同的話會給公司帶來很多的麻煩,那么*知道具體有哪些風險嗎?想要了解的快來跟聯貝小編看看吧!
一.公司法規定了公司的業務范圍。
1.企業的經營范圍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不得超越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申請注冊。
2.企業的經營范圍必須依法進行登記,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企業經營范圍內屬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必須依法經審批后方可注冊。
二、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公司經營范圍與實際經營不相符的潛在風險。
1.未按相關審批程序登記經營范圍的法律風險。
其業務范圍由公司自己決定,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多種經營類別,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對許可經營項目按照國務院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除前置許可經營項目需要在登記時提供審批部門的批準證.件外,其他許可經營項目應當在登記后進行相關經營活動之前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
2.超出公司業務范圍訂立合同的法律風險。
有關規定,當事人超出經營范圍訂立合同,因此,人民法院不認定合同無效。但是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除外。
按照這一司法解釋,超一般經營范圍所簽訂的合同沒有因超期經營而失效的風險,但是,如果簽訂的合同涉及到需要審批的經營項目,并且沒有履行相關手續,它將面臨無效的法律風險。
三.超出公司業務范圍從事生產經營的法律風險。
企業不在一般經營項目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將不會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但是,未經許可從事需要批準的項目經營活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有關規定,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沒收違法所得。
對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關非法經營罪.嚴重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的,尚未達到刑事處罰標準的,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活動的數額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收繳專用工具.設備.原料.產品(商品)等物品,沒收不合格的,處以五萬至五十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以上就是公司經營范圍與實際不符有什么風險的相關介紹,通過以上內容相信*都有所了解,希望能給*帶來幫助!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