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家公司利用個人賬戶發放工資被查!向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罰款共計1240.92萬元!
* 賬外發工資!連補帶罰1240萬!
2019年7月底,通過一封舉報信,杭州市稅務局對某物流公司進行工資稽查!
通過查詢征管系統發現該公司2018年的申報收入為3.97億元,申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卻僅2.91萬元,收入和工資額不匹配。
違法事實:
1、該公司工資表顯示在崗300多名員工,絕大部分工資在3500元左右(3500元是當時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該公司每月底向公司某行政人員打款,財務處理上借記其他應收款,次月用過路費發票報銷轉入主營業務成本。款項一半打到該公司員工的賬戶中,另一半到該公司工資表上沒有的一些個人賬戶中,結果證實這些人都是該公司的員工。
3、公司實際員工有500多人。人員工資是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按里程或按件計算)組成,按實發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員工到手收入會減少,離職率會提高。賬內發放基本工資,賬外發放績效工資。
4、賬外發放工資導致大額其他應收款掛賬,無法反映實際成本支出,需要多繳企業所得稅,通過讓司機提供過路費發票入賬沖抵成本,此外讓一些不需要開具發票的客戶將運費打入公司行政人員的個人賬戶,用于發放部分賬外工資。
處罰結果:稅務機關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補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等稅費819.66萬元、罰款421.26萬元”的處理和處罰決定。
NO.2 2020年的工資稽查重點,九種操作行不通!
這樣發工資,是不行的!會計一定要注意!
1、現金方式發放工資
有些企業,工資全部或部分通過現金發放,雖無明文規定,工資不能使用現金發放,可是一旦被查,這將是稅務局稽查的重點。
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且今年央行發布了關于大額現金管理試點通知,私戶大額交易或頻繁交易都會出現異常,一旦異常就會被查,一查就是3年賬。
2、故意混淆勞務和工資申報勞
務派遣公司、建筑企業等,將勞務工、臨時工、第三方員工,按照工資薪金申報!特別是社保移交稅務部門征收,建筑工人實名制后,這類企業薪資合規性尤為重要!
3、補貼不申報個稅
公司發放的節日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生日禮金等未列入工資申報個稅,造成偷稅。
當然了,也并不是所有的補貼都需要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的。例如公司發給員工的餐費補助就分情況申報個稅。
4、大量員工零申報
自從個稅免征額上調至5000后,很多企業就將員工工資零申報了,但一個公司大量零申報,需要和地區行業進行比較,如果明顯偏低,等待企業的將是稅務稽查。
5、虛開發票抵扣
有些公司自認為很聰明,為了“**”將工資拆分,一部分通過公戶發放,一部分需要員工找票來發工資,這樣做既避免了社保、個稅的麻煩,又可以抵稅,這是絕對不可取的。長期以往,勢必會造成企業費用異常,那時不想引起稅務局的注意都難。
6、冒用他人信息虛列工資
自實行新個稅匯算清繳,稅務局就接到了不少納稅人的投訴電話:莫名其妙“被任職”,憑空多了份“收入”。不用想,被投訴的企業都被稅局稽查了。
7、工資薪金、勞務費隨意轉化
有些企業為了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以享受高新技術稅收優惠,人為的控制職工總人數以滿足技術人員的占比條件。還有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勞務費,卻因為無法取得發票,而變成工資發放等等。
8、工資高卻按*低基數繳社保
有些企業發工資一直是按實際數發放,繳納社保卻一直按*低基數繳納,這種操作=違法。
從11月1日起,15個地區陸續實施社保入稅,社保監管越來越嚴,不排除稅務局會通過申報的財務報表工資數、個稅申報的工資數與社?;鶖底鞅葘?。
9、隨意降低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不能隨便更改的,如果需要變更工資結構,降低基本工資,需要征得員工同意,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如:有些企業以調動崗位未由,隨意降低員工基本工資。
NO.3 4個稽查方向,8類風險點不想被罰,趕緊對照自查!
一、稅務局稽查工資四個方向
二、八類風險
1、虛列人員
2、工資發放不合規
3.重復扣減專項附加扣除
4、故意或非主觀計算有誤
5、隨意變更適用稅目
6、未依法代扣代繳個稅
7、多次適用年終獎計稅辦法
8、未按規定適用減免政策
此外特殊項目工資個稅處理運用不當,也存在較大的風險。例如,解除合同一次性收入、職工內部退養一次性收入都有特殊的計算方法,相比于正常的工資薪金更優惠。
NO.4 給會計的9個提醒,一定要重視!
*后,面對稅務稽查的嚴峻,在此提請各位會計朋友,下面9點一定要注意!
1、千萬不要參與到買票、賣票的業務中去,更要提醒老板不要觸碰發票這根紅線。
2、及時更新報稅信息
當員工離職時,應盡快刪除個稅申報系統中的員工信息或及時改為“非正常”狀態。避免出現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導致員工必須到稅局大廳自行申報個稅。
3、會計離職要及時辦理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變更手續。
4、切記不要設置“兩套賬”“多套賬”
5、千萬不要用個人卡收款付款,大額交易的個人卡已經被重點監控,私設小金庫相當危險。
6、公司的會計憑證、賬本等不要隨意銷毀。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憑證賬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來15年延長到30年。
7、關注財稅*新政策及稅務局*新通知。
8、企業停止經營,要及時辦理正常注銷手續。
9、注意企業的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要保持一致,否則稅務查到可能會被認定“非正常”從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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