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收費機構的業務范圍包括代理企業辦理工商、稅務登記、變更和注銷手續代理**免稅、代理行政復議、與稅務機關的關系調整等。下面就由方信知識產權為您整體分析下《代理記賬機構,可以出具審計報告嗎?》方面的相關問題。
代理記賬機構能否出具審計報告?
不可以
代理會計機構不得發行審計報告書。代理會計是指經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和其他組織等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會計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會計機構的委托,代替其進行會計、會計、會計業務的社會會計服務
活動。
代理記賬機構的經營范圍包括:
1.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證明書和其他資料,按照發行制度的規定進行計算,包括審查原始證明書、填寫會計證明書、登記會計賬簿、制作財務報告書等
2.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其他會計報表用戶提供會計報表;
3.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信息;
4.承擔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代理記賬機構和員工應履行的義務。
1.根據委托合同處理代理收費義務,遵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證質量完成代理收費業務。
2.業務中所知的商業秘密應保密;
3.向客戶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和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最低要求。
4.必須說明委托人提出的會計處理原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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