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注冊公司總部公司,但是又不知道該只能哪種類型的,聯貝小編就給您詳見出經濟特區注冊公司四種常用的企業,希望能幫到你。
1、三人有限職責公司
基本權利:《商法》
設立條件:一個自然人股東或法人股東
分擔責任:股東不必確實公司私有財產脫離于自己財產的,將對公司債務行政訴訟承擔連帶責任
民間組織行政部門:法人、監事
經常指引:一個自然人不會設立一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公司
2、合資企業
法律依據:《公司法》
設立條件:股東 2 名以上 50 名不限(自然人、法人都可以)
承擔責任: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依法對公司承擔金融機構
組織機構:股東會(高于立法權機構)、法人、監事,可設立股東大會(少于3 人)、可設立董事局(至少 3 人)
3、個人獨資企業
法律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
設立條件:一個自然人
承擔責任:出資人以其個人財產依法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組織機構:無
常見性質:藝能事務所、開發商、服務其中心、管理中心……
特別提示: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經營項目廢除核定征收,利潤時須要納稅分紅稅
4、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包含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關聯性:
法律依據:《合伙企業法》
組織機構:合伙事務委托
常見形式:事務所、工作室、管理中心、服務中心……
特別提示: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經營項目實行核定征收,分紅時無需交納分紅稅
區分:
普通合伙企業設立條件:二個以上律師事務所(自然人、法人都可以),合伙人的數目沒有限制
普通合伙企業承擔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條件: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其中至少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業承擔責任: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創業型企業多于注冊的不該就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自然人獨資,需要自貿區注冊公司的老板們可以自己列車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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