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法律中有過規定,凡是個人或者是企業商標后,還須要此后使用的,需要每十年進行一次商標續展,商標權申請者能夠在商標十年期限續約前十二個月,向商標局遞交商標續展申請,收據未申請的有六個月時間寬期限,寬限期內宣讀申請需要繳納寬限費用。
如果個人或企業小于寬限期仍舊未提交續展申請,則商標局斷言為該商標損壞無效。
個人商標續展流程:
1、立即申請資料
涵蓋:商標續展注冊信函、申請人的結構教師資格證明元數據(若是企業,準備營業執照遞交建物證明文件、若是個人,購買身份證明復印件)、商標代理委托書(若委托代理)、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2、提交申請材料
有兩種方式則,無需辦理的,可駛往商標注冊前廳聲請視窗面交,或由商標代理獨立機構將申請一套資料接到商標局。
3、審核狀態
若續展申請資料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會按照申請書上的地址,寄給書面材料給申請人,要求限期增訂;若不用立案的,也會郵寄書面通知給申請人。
4、續展審核通過后
商標局會給申請人郵寄核準續展注冊證明,里面確實反映商標升級后的必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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