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單個自然人申請個體經營,應當是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請個體經營,作為戶主的個人應該有經營能力,其他家庭成員不一定都有經營能力。個體工商戶享有合法財產權,包括對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及依據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種債權。
個體戶的納稅辦法如下:
(一)、查賬征收的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營業稅已進入歷史,不再征收)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標準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100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三)、核定征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于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99999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以上就是個體戶納稅辦法相關內容。感謝您的瀏覽,以上信息由聯貝小編為大家提供,希望能給到您建議或幫助。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