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保護期限是二十年,比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都多得多,但想要被保護,企業還得交一個發明專利年費,因為企業不繳納年費,企業發明專利就會被公開,成為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的技術成果。
為了保護發明專利,在發明專利申請后的二十年中,企業每年都需要去繳納發明專利年費,但是發明專利年費可不便宜,這也就意味著企業為了保護技術成果不會被公開,需要花大量的錢。那這部分錢可以減緩繳納或者是減免繳納嗎?
(1)未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的收費減繳請求書的;(2)收費減繳請求書未簽字或者蓋章的;(3)收費減繳請求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或者第三條規定的;(4)收費減繳請求的個人或者單位未提供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5)收費減繳請求書中的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或者發明創造名稱,與專利申請書或者專利登記簿中的相應內容不一致的。(1)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個人,也就是年收入在4.2萬以下的個人才能減免專利申請的費用;(2)上一年度企業要繳納的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才能減免申請專利的費用;(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非營利性的科研機構也可以減免申請專利的費用;(4)如果是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是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的,也需要符合以上的規定才能享受減免申請專利費用。如果企業符合上述條件,可以減緩或減免繳納發明專利年費。當然了,如果企業不打算繼續保護技術成果了,可以直接停止繳納發明專利年費,這樣,技術成果自然而然就會被公開了。另外,如果企業覺得發明專利年費貴而放棄,是不值得的,因為無論是申請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想要保護都需要繳納年費,要是不申請保護,企業技術成果被公開的風險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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