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連續幾年,中國專利申請量一直穩居世界之首,但縱觀這些大量的專利是否給企業創造了利潤則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專利不只是一紙塵封的證書,它可以是創造企業利潤的商業寶藏。從這個角度,專利已經被看做一種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 專利權原初的意義是通過法律保護權利人獨占專利技術,進而排斥他人利用的權利。所以,專利本質上是一種法律資產,是法律保護下的技術資產,一方面可防止他人侵奪自己的技術資產,一方面也可防止自己侵犯他人的專利權。
● 但法律防御層面的技術資產是消極的、靜止的,它本身并不是專利保護的目的。只有當專利能夠為企業創造利潤的時候,專利權才是有用的資源。當此之時,專利從法律保護資產中,釋放出商業資產的活力,不再固守防御企業侵權風險的使命,而是培植企業獲取利潤的根基。
● IBM在1993年專利收人只有2億美元,經過新任執行長全力調整公司策略后,2001年共獲得3411件專利,權利金收入高達近15億美元,占IBM年度稅前收益(81億美元)的近1/5,如果通過產品銷售賺到相等的金額,則相當于額外銷售出160億美元的產品。
● 施樂公司曾有8000多件專利,每件專利的對外許可收入約1000美元年。20世紀,它攻擊惠普公司專利侵權后,每件專利的對外許可收入漲到7500美元/年,不過尚遠遠低于18M每件專利7.5萬美元/年的對外許可收入水平。
● 專利許可還可以幫助公司降低成本和獲得商品,從而增加盈利。例如,戴爾計算機公司1999年在一宗與1日M公司簽訂的數額為160億美元的交許可協議中,以專利組合作為抵押擔保,獲得了低成本的計算機元件。
● 這些例子表達了一種新趨勢——專利許可與技術轉移已經成為企業贏利的另一個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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