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軟件著作權申請成功率高,但要是什么都不了解就去申請軟件著作權,單憑運氣獲得知識產權保護可以不行,軟件著作權申請即使再容易,企業都應該要做好充分的功課,對軟件著作有了一定了解后再去申請。
1、鑒于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形式,故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由計算機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標程序)和與其有關的文檔組成。
2、登記的軟件是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并已固定在某種有形載體上的軟件。軟件應當是已經固定了表達形式并在存儲介質上的軟件。
3、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是發表過的。軟件權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辦法向公眾發行軟件,或者為了進一步發行復制品的目的而公開展示軟件。僅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該軟件不屬于發表,通過鑒定的軟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討會等單純以學術性講座為目的形式介紹軟件不屬于發表。
很多企業可能覺得軟件著作權作用不大,那就錯了,軟件著作權不僅是申請雙軟認證的必要條件之一,還能夠為企業知識產權增色添彩,不僅提升企業形象,還可以為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添磚加瓦,這樣的軟件著作權誰能說它沒有用處呢?這樣的軟件著作權,企業還不打算去申請嗎?
另外,雖然軟件著作權不申請也可以被保護,但是風險極高,以后維權并不容易,企業要怎么證明軟件著作權是企業首先發明出來的呢?要是無法證明,企業的技術成果是不是就得讓與他人了呢?所以說,還是把軟件著作權提前申請審核更可靠。
軟件著作權的作用還是很大的,如果企業的技術成果符合要求,那么請及時準備好相應材料到相關部門提交申請,獲得軟件著作權才是對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后的維權將會更加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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