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筆者將為您介紹集團有限公司注冊條件及其名詞解釋,各位拿走不謝。
其實公司法中并沒有【集團】這個說法,明文提法有兩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是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某某集團公司如何如何的,那又是什么情況呢?一個情況是多家公司在業務、生產、經營等方面聯系緊密、聚攏、扎堆在一起形成的企業群或者叫公司聯盟。另外一個情況是公司本身強大、多元化經營,在多個領域均成立相應的子公司,天生的資本關系、血緣關系,從而聯盟成為更大更強的企業集團。這就是集團公司的來歷。簡單說就是,集團公司是通過組織聚合、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這個“超級巨人”包含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其他成員等,他們之間主要聯結紐帶是資本和公司結構,主體是母公司、子公司,共同行為規范是集團章程。這種集團公司通常擁有眾多研發、設計、生產、經營機構,規模恢弘、資產龐大,是新時代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下面簡單說說集團公司、集團有限公司注冊條件。
二、集團公司注冊條件主要有3個維度:
1、母公司注冊資本夠數,要在達到一定數額;2、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和要夠數,也要要達到規定數額以上;3、控股子公司數量要夠數,要在3個以上。
三、集團有限公司注冊條件這個基本條件有5個方面,包括: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少也要兩個人;并且共同制定章程;2、法定股東出資*低限額,不同行業數額不同,按法規有十萬、三十萬、五十萬3檔;3、公司名字要合適;4、有固定辦公室,可以進行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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