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成立公司的必要條件是公司的法人,股東,董事等部分成員的存在,這是公司法規定的,也是公司成立所必需的組織機構。但有許多朋友可能會有疑問,公司的法人、法定代表人等等,這里面到底有一層怎樣的組織關系呢?關于這些問題,等等!你也可以看看小編為你做的解釋;
注冊公司的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有什么不同一、注冊公司的法人是一個組織,不是一個人!法律主體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夠獨立行使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企業必須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設立法人的條件和程序,依照財稅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簡單地說,它是一個組織,在財稅方面,
一個單位,是一個“人”,因此有了“法人”。大多數公司,都是“法人”,例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等,而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都不是法人。注冊公司的法人代表為代理人!法律顧問,是由法律/法律代表授權處理某一或某幾件事的代理人。如單位要辦一件事,可派單位任何人去辦,只要出具書面證明文件(如授權書等),任何被單位派出去辦事的人都可叫法人代表,單位也可根據需要隨時更換。此代理可以是甲或乙,他并非固定代理,而是由法人授權。法定代表人是該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法律代表,是指依照財稅法規或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人。每個人都應該看過營業執照吧,營業執照上有一個法定代表人欄,法定代表人經工商局核準后不能隨意更換,比如公司的董事長,工廠的廠長。注冊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受刑罰處罰或者正在受刑事處罰的;
(三)正在受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四)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其他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因違法行為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滿五年的;因違法行為被吊銷營業執照,執行期滿未滿五年的;因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執行期滿未滿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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