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在企業計算時,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后的數字,才是應繳納的增值稅。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直接關系到納稅額的多少。一般在財務報表計算過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進行計算:
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
進項稅額是已經支付的錢,在編制會計賬戶的時候記在借方。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稅收收入中75%為中央財政收入,25%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征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正式實施,原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適用13%稅率的全部降至11%,這個調整會涉及農產品、天然氣、食用鹽、圖書等23類產品。2018年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企業對此感到委屈,認為自己真實購貨,真實付款,發票開具方提供的發票被認定為失控發票,自己無法控制,還涉嫌接受虛開,需要補繳稅款,實在想不通。稅務機關約談企業,開出了“診斷方子”。所謂虛開,既包括沒有任何商品交易情況下的憑空填寫,也包括有一定商品交易情況下的不實填寫。前者是虛假注冊公司,從稅務機關領購真實發票,憑空填開。其按發票面額收取一定比例的款額,但并不繳納稅款,而是“提包走人”。后者是正常的公司收取一定費用,利用自己的發票給別人代開發票,由受票方負擔稅金,自己不用繳稅還能得到一定的好處。據分析,該企業是遇上了“提包走人”的虛假注冊公司,開票方開票后,沒有進行抄報稅申報,直接導致企業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成為失控發票。
企業重新審視購貨過程,當時原材料緊張,朋友介紹貨源,提供發票,而貨源與發票來源是否一致,發票來路是否正常,自己并未予以關注。如今開票方法定代表人已經走逃,真相有待核實,但自己承擔補稅的經濟損失已然造成。
實踐中,稅務機關常以“貨、票、款一致”為基礎,綜合考慮交易和發票開具時間、資金結算方式,以及貨物交付方式等多種因素,來判斷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方是否為非惡意取得。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應考察客戶,了解其經營情況和誠信狀況,注意發票驗證,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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