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才是合法的讓公司消失的方式,企業如果沒有注銷公司就不在運營,對企業負責人也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公司注銷一定要盡早盡快的處理,這樣才能夠把注銷風險降到*低。
公司注銷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首先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之后進行注銷工作,還需要登報公示,這一系列工作完成就需要很長時間。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的復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記部門核對,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對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或簽名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注意:清算組成立60日內,在報紙上刊登清算公告;公告45天后,才能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同時,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需要申請注銷登記。如果一個公司有分公司,那得先把分公司注銷掉,才能注銷母公司;如果一個公司有子公司,或是對其他公司有投資關系,要先注銷掉所有子公司或被投資公司,才能注銷母公司。
公司注銷不及時,還需要繳納罰款,到時候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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