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價值只有在商標使用的過程中才能夠產生,商標本身只是一個小小的圖標,企業在運營中會賦予商標一定的商業價值,而商標如果注冊后并沒有投入使用,那商標本身并不存在價值,為了讓商標得到充分的運用,才有的商標撤三。
其實,商標撤三這項制度為了商標的*大化利用。我們常用的漢字只有三千多個,很多寓意較好的漢字組合都已經被注冊。這時候如果有一個商標注冊之后長期不使用的話,那肯定就是一種浪費了。這時候商標撤三申請就可以幫助需求這個商標的人,從而實現商標的真正價值,而不是閑置。而我們所說的“使用”指的是真正發揮商標的作用,讓它在市場流通中發揮他的價值。
被提出“商標撤三”的商標該怎么辦?
分兩種情況:*種是真的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的,那么不管做什么都是無用功,請放棄掙扎。第二種情況是商標一直有在使用,未有過持續三年為使用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商標持有人可以做出以下反應。當商標被提出撤三申請后,商標局會給注冊人下發《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這個時候商標持有人可以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
一般來說,商標的使用證據具體集中于:
1、服務商標使用證據表現方式包括(服務場所裝飾、菜單、招貼、價目表、文件資料、服務協議等)。
2、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及相關交易文書上(如標牌、產品說明、手冊、銷售協議、票據等)。
3、用于廣告宣傳證據的表現形式包括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等媒體廣告宣傳、展會資料、照片、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等。
商標撤三,也就是說商標滿三年沒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注銷企業的商標,雖然商標局不會主動地注銷企業的商標,企業也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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