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每個公司都有公司章程,而且在公司注冊時需要上交相關部門審核,外資公司也要有公司注冊章程,這一章程包含了公司的基本情況,住所注冊資本還有發展方向、經營范圍等等內容。
外資企業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名稱及住所;(二)宗旨、經營范圍;(三)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出資期限;(四)組織形式;(五)內部組織機構及其職權和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以及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人員的職責、權限;(六)財務、會計及審計的原則和制度;(七)勞動管理;(八)經營期限、終止及清算;(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資企業的章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修改時同。
隨著公司不斷發展,分歧和糾紛也日益增多,如果此時才發現公司章程并沒有就相關問題作出規定,沒有解決糾紛的機制就非常糟糕了。而且,一般企業在注冊時往往采用工商局提供的公司章程范本,直接填寫。當然采取范本并無過錯,但是范本是通行本,無法結合每個公司的具體情況作出約定。因此在采取公司章程范本注冊的時候,一定要審查公司設立時股東出資人的意思表示是否有和范本矛盾的地方。
因此,外資公司在編輯公司章程時要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定制,不要單純的拿工商局的范本直接填寫,造成后期產生的問題不知如何解決,讓股東之間產生矛盾就會對公司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
有了外資公司注冊章程,外商在注冊公司時就有了主心骨,知道該怎么選擇,對企業日后的發展也有幫助,不過這一章程企業千萬不要僅僅按照工商局的范本照搬照抄,還要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添加和修改,讓它更適合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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