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就是單純的作為企業的分支機構而存在的單位,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品,所以運作起來會相當的簡單,開分公司是一個企業在發展到一定規模時都會考慮的商業決策,為保障企業更穩定在市場中生存,企業都會選擇承受能力范圍內的注冊分公司。
1.分公司一般便于經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
2.分公司承擔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
3.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并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可以沖抵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
4.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
5.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分公司是一個較為節約成本的拓展市場的方式,同時更便于管理,從很多方面來說分公司的注冊都是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如果是獲利,就是為企業制造經濟效益,如果虧損了,其虧損的數量也可以和企業的利益相抵扣,就是我們常說的進項和銷項的抵扣,以此來降低稅收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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