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注銷也會被吊銷,你是不是把公司注銷想的太簡單了?其實公司注銷根本就不等同于公司吊銷,公司被吊銷其實是處罰,相當于企業被納入到黑名單了,等著你的則是更多的罰款!
公司不注銷不運營你就以為是結束了?那怎么可能!你的公司根本就沒有被注銷掉!國家對于不注銷、不報稅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規定的處罰:
一、行政處罰;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款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公司黑名單;
未在規定時間內注銷的企業會被工商部門拉進黑名單,以后該企業要去工商、稅務辦理作何事務都會經歷嚴格的篩選審核。
公司注銷才是合理合法的流程,企業不注銷就等著被吊銷了,到時候,企業的負責人也跑不了,還得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甚至是日常生活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到時候再想去注銷就困難了。
公司不運營就要立即注銷,越往后拖越麻煩,因為公司在注銷時需要的很多材料都有可能因為公司停止運營而找不到,因此,公司注銷往后拖很可能會造成公司無法注銷,到時候就只能被動承受處罰了。
為了防止企業處于被動的狀態,為了防止企業的負責人被罰款,一定要及時注銷,不要覺得不注銷被吊銷也是一樣的,這里面的差別可大了,等到反應過來想要注銷的時候,會更加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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