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企業的知識產權,如果企業在商標注冊中被駁回是不是商標本身存在問題呢?要知道,還有一些圖形是不允許注冊成為商標的,企業如果注冊這樣的商標,當然就會被駁回商標注冊了。
商標在申請時采取的是分類申請原則,商標總共分為45類,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如果申請注冊在不同類別,一般是不會引起消費者的混淆誤認。而事實上,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并存使用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是非常普遍的情況。但是同一個類別中相似的商標是不能夠被注冊成功的。
商標近似、商標不符合規定都是不能夠注冊成功的,企業注冊商標要更慎重才行,否則,到何年何月企業才能完成商標注冊工作呢?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一旦企業注冊的商標存在以上的情況,企業就要小心了,商標一定不會注冊成功,注冊這樣的商標只是在浪費企業的時間而已!因此,企業要注意了,商標注冊也要符合相關的規定才行,否則商標怎么可能會注冊成功!
還有就是商標還要有顯著性,試想,注冊商標是為了讓消費者能夠記住企業,如果商標沒有顯著性,那么企業注冊這個商標有什么用?當然就會被駁回了,因此,企業在注冊商標前要先考慮清楚,企業的商標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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