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標注冊受理通知后的商標可以進行使用嗎?下面聯貝財務就來說明一下。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注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請商標已獲準注冊。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后但尚未核準注冊前仍為未注冊商標,仍須按未注冊商標使用。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那受理通知書究竟是什么,其實受理通知書說白了就是商標局對于您提交的商標受理了收到您提交的材料了,基本上只要您提交的材料沒有特別大的問題商標局都會受理,這個過程中商標局是沒有對您有提交的商標進行任何審查工作的,在這之后才會開始進行商標審查檢索,所以說受理通知書跟商標申請的成功并不能畫等于號。
還有就是客戶經常問的我的商標申請注冊多長時間可以使用,其實這個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針對商標使用的問題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條文明確規定說商標不注冊不能使用,所以也就不存在申請注冊之后多長時間就能使用的問題。也就是說其實您的商標即使在不注冊的情況下您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前提是您的商標沒有被他人在先注冊,否則就會涉及到侵權問題,其實注冊商標并不僅僅是為了能夠使用,更重要的是保護自己的品牌以防止他人侵我們的權以及我們侵別人的權。
根據我國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申請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局已收到申請人的商標申請,并不表明所申請商標已獲準注冊。發出《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后,商標局將對商標申請依法進行審查,從而決定是否核準注冊。注冊商標以商標公告為準。目前,社會上一些人對《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存在誤解,認為申請人拿到《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就等同于取得了商標專用權,并對此進行炒作,造成一些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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